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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选择湘潭商标注册代理机构?

作者:湘潭美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10-11 08:05:45

有人会问,自己去注册商标不行吗,一定要找代理机构吗?其实自己去注册也未尝不可,但是在上海这样的快节奏城市,在你没有任何商标注册经验的前提下,自行去注册的成功率太低,而专业的商标注册代理机构有十分丰富的实战经验,能够为你定制专业方案,将你的商标注册成功率提到最高。如何选择湘潭商标注册代理机构?

一、排除法有的公司会打着“商标注册成功率100%”的旗号来招徕有需求的消费者,但是,由于商标注册流程的特殊性。决定了商标注册不可能有100%成功的说法,一旦有代理机构这样跟你保证,那么就可以第一个将他排除。

二、查资格找到几家相应比较满意的,看起来比较正规的商标注册代理机构之后,要看这家机构是否有商标注册的资格,看看它是否在国家商标局有备案,有备案的才是正规的有注册资格的代理机构。

三、看资历一般来说,经验越多,就表示在这个领域越熟练,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有一个大的把握,你可以查看他们的相关客户案例,来判断是不是真的有丰富的经验。

四、比价格无论是哪一家商标注册代理机构,都是要收取一定费用的,费用的收取标准各有不同,但是也大同小异,总体来说不会超过三千块,区间在一千至三千之内,收费过低或者过高的都不建议选择,如果谈好了价钱,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是否有其他隐形消费,确保一切都是按照双方说好的方式来。

注册公司介绍我国企业增值税纳税人类型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近年来,伴随着代理记账职业开展日益标准,越来越多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开端寻求代理记账供给财税效劳。那么,一般纳税人选择代理记账有哪些优势呢?随注册公司代理分享的以下内容来了解一下。

1、节省财政处理本钱一般纳税人寻求代账效劳,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节省企业财政处理本钱。这是由于,一般纳税人企业如若在日常财政处理过程中聘任专职财政人员,则每月的薪酬支出就有可能会到达几千元甚至上万元。但一般纳税人企业如若将财政作业托付给专业代理记账公司来完结,则每年度只需求数千元的财政处理本钱,因此,其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企业的财政负担,协助企业节省运营本钱。

2、提高财政作业处理专业度一般而言,专业代理记账公司不只具有规模巨大的财会效劳团队,团队中既有注册管帐师,又有注册税务师,并且这些财会效劳人员还具有非常丰厚的财税问题处理经历,因此可以对一般纳税人企业在出产运营过程中遇到的杂乱财政问题进行妥善处理和处理。一起,专业代账组织还选用经过财政部门存案的财政软件为企业供给记账报税效劳,然后不只有用提高了企业财政数据处理的精准度,一起也使记账报税功率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提高。

3、有用保护企业财政安全一般纳税人将企业财政作业托付给专业代理记账公司来完结,则更可以有用保护企业财政安全。这是由于,一般纳税人假如聘任专职财政人员进行财政处理,一旦财会人员呈现操作上的失误,为企业带来了财税危险,那么其职责应完全由企业自行承担。但企业若寻求专业代账组织(如慧算账等)进行财政托付,则可以有用防止这方面的问题。这是由于,专业代账组织都成立了危险赔付机制,并许诺由代账组织方面原因形成的企业财政丢失,代账组织将对此进行全额赔付。然后解除了一般纳税人企业寻求代账效劳的后顾之虑。

4、确保财政处理的连续性注册公司小编告诉你一般纳税人企业聘任专职管帐进行财政作业处理,一旦呈现人员离任的状况,企业财政作业处理作业则很有可能会呈现中止,然后为企业运营开展带来不必要的危险。但企业若挑选代账组织进行财政托付,则可以有用防止该类状况。一般而言,企业财政作业都由代账组织指定专业财政人员来进行操作,即使呈现财政人员离任,企业财政作业也可以得到很好地交代和处理,因此可以有用确保企业财政作业处理的连续性。

商标无效宣告程序的审查的具体类型包括哪些?

(一)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审查决定之前,撤回其无效宣告请求的,无效宣告程序终止。

(二)请求人未在指定的期限内答复口头审理通知书,并且不参加口头审理,其无效宣告请求被视为撤回的,无效宣告程序终止。

(三)已受理的无效宣告请求因不符合受理条件而被驳回请求的,无效宣告程序终止。

(四)针对一项专利权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的无效宣告理由,专利权人自申请日起放弃该专利权的,无效宣告程序终止。

(五)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无效宣告请求做出审查决定之后,当事人未在收到该审查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维持该审查决定的,无效宣告程序终止。

(六)在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的审查决定后,当事人未在收到该审查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维持该审查决定的,针对该专利权的所有其他无效宣告程序终止。

哪些商标可被宣告为无效商标?

为了保护合法商标权,新《商标法》在限制商标异议主体的同时,也突出了商标确权程序的简化,对争议的裁定结果以“无效宣告”代替现行的“撤销”。

新《商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根据规定,商标局主动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条件具体包括两方面内容:

首先,商标中含有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形状,其次,是使用本法第十一条禁止作为商标注册标志的商标,三是使用本法第十二条禁止注册形状的商标,此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的,所谓的不正当手段是指申请人采取欺骗方式以外的其他不正当方法,如通过给经办人好处等方式,取得商标注册。

根据该法条,上述情况也可以由商评委被动宣告商标无效。不过,新《商标法》第四十五条则规定,对于已注册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则只能由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商评委宣告无效,其他单位和个人无权提出宣告无效请求,商标局也无权宣告无效。

商标无效宣告存在着哪些必备要素?

新《商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首先,商标中含有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形状,其次,是使用本法第十一条禁止作为商标注册标志的商标,三是使用本法第十二条禁止注册形状的商标,此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的,所谓的不正当手段是指申请人采取欺骗方式以外的其他不正当方法,如通过给经办人好处等方式,取得商标注册。

注册商标是商标的一种,商标法不仅规范注册商标的使用,同时也规范注册商标的使用,并且商标法对商标使用的规定,也适用于注册商标。因此,在探讨注册商标使用的问题之前,有必要先对什么是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作一介绍。注册商标是商标的一种,商标法不仅规范注册商标的使用,同时也规范注册商标的使用,并且商标法对商标使用的规定,也适用于注册商标。因此,在探讨注册商标使用的问题之前,有必要先对什么是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作一介绍。

商标使用意义重大,具体有如下几种使用方式:

(1)所谓公开使用,是指商标使用应当在公开的商业领域及相关领域进行。

(2)所谓合法使用,是指商标使用行为应当合法,如果商标使用行为违法,不构成“商标使用”。比如在烟草类商品上必须使用注册商标,如果某一公司在烟草类商品上使用未注册商标,那么无论这个商标使用了多久,无论该公司对这个商标宣传了多久,在商标法上,视为该商标没有使用。在合法使用问题上,要注意区分商标使用行为的合法性和其他行为的合法性。比如,某公司生产使用某一商标的某种药品,但该药品包装上没有标注生产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即投入市场。在这个例子中,药品包装未标注许可证违反了相关规定,不具有合法性,但是,商标使用在药品上这个行为并不违法,具有合法性,可以构成商标使用。

(3)所谓商业性使用,是指商标真实的使用在某种商品或服务上,进入流通、消费等领域,在相关公众当中形成商誉,发挥其区分商品来源,表彰商品质量的功能的使用行为。

单纯的商标注册信息的发布、声明以及单纯的许可、转让注册商标行为,都无法使商标与商品或服务结合,无法实现商标的基本功能,因此不视为注册商标的使用。商标只有使用,才能发挥其区分商品来源、保证商品质量等作用。因此,商标使用在商标法上意义重大。在几个重要的商标制度中,“商标使用”都有重要作用:

(1)在申请商标中注册时,如果与他人同一天递交申请,那么在先使用的将获得商标注册;

(2)缺少内在显著性的商标,经过多年的使用,可能获得显著性;

(3)在先使用的并取得一定影响的商标可以获得排他性;

(4)被代理人、被代表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可以排除代理人、代表人的抢注;

(5)在商标近似的判断中,在先使用带来的知名度是重要的考虑因素之一;

(6)连续三年不使用的商标会被依法撤销;

(7)在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认定中,使用是必须考虑的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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